发布时间:2023-03-24 浏览量:3050
对于氮封系统的设置,我们来看看国家标准到底是如何要求的?
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年版)》(GB50160-2008)、《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GB 51283-2020)、《石油库设计规范 》(GB 50074-2014)均对储罐氮封系统的设置有明确要求。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年版)》(GB50160-2008)规定,当单罐容积小于或等于5000m3的内浮顶储罐采用易熔材料制作的浮盘时,应设置氮气保护等安全措施;储存温度超过120℃的重油固定顶罐应设置氮气保护。
《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GB 51283-2020)规定,当采用固定顶罐或低压罐(单罐容积不小于100m3)储存甲B、乙A类液体时,应采用氮气或惰性气体密封措施。如常见的甲醇、甲苯等甲B类物质;再如可燃液体二硫化碳,自燃点、沸点及闪点均较低,具有极强的挥发性、易燃性和爆炸性,采用固定顶罐水封加氮封储存比采用单纯的内浮顶罐储存更安全可靠。
《石油库设计规范 》(GB 50074-2014)规定,当选用内浮顶储罐、固定顶储罐储存沸点低于45℃或在37.8℃时的饱和蒸气压大于88kPa的甲B类液体时,应设置氮气密封保护系统。当采用容量小于或等于10000m3的固定顶储罐、低压储罐或容量不大于100m3的卧式储罐储存沸点不低于45℃或在37.8℃时的饱和蒸气压不大于88kPa的甲B、乙A类液体化工品和轻石脑油时,应设置氮气密封保护系统。储存Ⅰ、Ⅱ级毒性的甲B、乙A类液体储罐应设置氮封保护系统。有些甲B、乙A类液体化工品有防聚合等特殊储存需要,不适宜采用内浮顶储罐,可选用固定顶储罐、低压储罐和容量小于或等于50m3的卧式储罐,但应采取氮封等安全保护措施,典型的易自聚不稳定的丁二烯、苯乙烯储罐,应设置氮封系统,防止空气进入储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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